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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现对国际规则的承诺(知识产权报)!
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将于2022年5月5日在中国生效——2月5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下称海牙协定)加入书;完成了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下称马拉喀什条约)批准书的手续。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均将于今年5月5日在中国生效。2月初,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小米“新”购入24件美国专利!
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转让记录显示,2022年1月11日,中国手机制造商小米公司从一家名为Ofinno的美国公司名下又受让了24件美国专利(注:可能还包括同族专利)。这已经是小米公司第二次从这家Ofinno公司购入专利了,上一次的转让记录是在2021年7月8日,当时一共有47件专利从Ofinno公司转让给小米公司。去年第一批转让给小米的专利中,以2016年之后申请的专利为主,技术上
探寻商标侵权赔偿“最优解”!
阅读提示 随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逐步确立和完善,惩罚性赔偿也较为频繁地出现在商标纠纷案件中,其充分保护民事权利、威慑与阻止商标侵权行为的作用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不同案件中的适用也更加细化,除了已经公布的多件单独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外,也出现不少与法定赔偿并用的案件。并用是否合理?并用时如何计算赔偿金额?让我们跟着业内专家一起从相关司法案例中寻找答案。 适用惩罚性赔偿判
最高检发布意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刘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3月1日在京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宫鸣介绍,意见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个维度,对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出要求,强调综合履职和综合司法保护。 意见提出,着力强化对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类案研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生态环境
国知局丨特别提示:慎重选择商标代理机构!
近期,我局收到商标申请人反映,有部分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已在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但未在我局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注销手续,仍在承接新的商标代理业务,致使商标申请人遭受损失。为保护商标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别提示:商标申请人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时,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验其登记状态,慎重选择,避免上当受骗。 商标局 2022年3月10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指出,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总目标,坚持高质量创造,突出高效益运用,强化全链条高标准保护,提升高水平服务能力,将创新资源富集的湖北打造成中部高质量知识产权高地,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部署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部署,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22年江苏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有关要求。《实施方案》指出,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江苏省《关
知识产权事业稳步推进!
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走进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一面宽大的专利墙映入眼帘,墙上密集排列着各式各样的专利证书:氨基酸、酶制剂、天然产物、有机酸……以生物制造为代表的创新链,从这里不断延伸,连接医药、化工、材料、能源、环保等产业。截至目前,该研究所已累计申请专利超1000件,其中已授权专利400多件,发明专利占比超过95%;累计开展专利合同交易300多项,实现交易金额超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2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6日法释〔2022〕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20日起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一问一答!
问题一《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将加强商标管理作为商标法立法的目的之一,在总则第七条第二款中再次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