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
科创板上市 | 知识产权相关问询问题!
关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方面的问询问题,其常见提问形式如:相关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知识产权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是否采取了防范和解决争议或潜在纠纷的有效措施? 本期我们来说一说,在科创板上市问询中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相关的问询内容。 案例: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江西
国知局发布8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办案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工作,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一、第二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目录指导案例1号: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章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邓白氏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指导案例2号: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查处北京宏源利得商贸有限公司侵犯“Tiger”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指导案例3号:武汉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
国知发办函字〔202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有关部门,商标局:风清气正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是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常态化打击商标恶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其中提到,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形成。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量。
如何依法提起商标行政复议?!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依商标法应当提起复审的情形之外,当事人认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直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行政复议就是上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议的情形。商标行政复议案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
尊重知识 尊重创新丨世界知识产权日正理在行动!
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迎接第22个知识产权日的到来,4月25日下午,正理律所受廊坊市管道局第三附属小学邀请,参加了“正理知识产权小课堂”公益讲座,开展了知识产权科普宣传活动,向同学们普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提醒大家要重视知识成果的保护。因疫情防控需要,此次讲座活动以线上方式开展。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贺亮、知识产权保护监督股股长宗冬梅,管中三附小时银柱校长,正理律所合
正理律所合伙人徐进受邀参加《商标典型案件红圈点评》系列活动作案例分享!
4月22日,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徐进,受邀参加由摩知轮主办的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商标典型案件红圈点评系列活动,并在摩知课堂直播间对商标典型案件进行点评精讲。此次案例分享交流活动徐进律师以我所成功代理的"哈尔滨小麦王"案为例,谈含地名商标的注册,并针对地名商标注册、限制地名商标注册原因等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讲解与分析。对于当前应对地名商标注册相关问题做了分享和说明并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异彩纷呈!
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全国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围绕“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的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00余项,线上直播访问量累计超过300万人次。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站和公众号对活动提前预告,创新主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各中心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将业务开展和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多家中心面向创新主体需求,围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多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印发!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明确2021—2022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本计划。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1.推进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
RCEP生效,知识产权准备好了!(知识产权报)!
2022年1月1日零时,全国各地海关迎来当天最忙碌的时刻,为出口企业签发原产地证书。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被誉为“纸黄金”的原产地证书给包括中国在内的区域内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20年11月15日,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东盟十国正式签署RCEP。2022年1月1日,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