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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标准,就有不同的商标分类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20

商标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根据各分类标准划分出来的商标种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还会出现新的商标种类。另外,一个商标可从不同的角度同时扮演者几种商标的角色。如“绿色食品”标志,它既是文字和图形组合的平面视觉商标,又可以作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它既是一种证明商标,又是我国著名商标。


一、视觉商标、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
1、视觉商标

是指构成要素为可视性文字、图形、颜色、三维标志及其组合的商标。视觉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两种。

A、平面商标

平面商标是指商品的标记均呈现在一个水平面上的商标。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平面商标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颜色组合商标以及上述标记的任意组合商标等。
B、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是指以产品的外形或产品的长、宽、高三维标志为构成要素的商标。

2、听觉商标
听觉商标又称音响商标,是指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它可以是自然界中真实的声音,也可以是人工合成的声音。听觉商标是不能凭视觉辨认的,只有通过听觉才能感知,因此听觉商标又称非形状商标。

3、味觉商标
味觉商标又称气味商标,是指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因其不能通过视觉感知,又称非形状商标。目前,味觉商标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在中国《商标法》没有对味觉商标作出规定,所以在我国味觉商标是不受商标法保护的。

二、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按照商标的使用对象来划分,可将商标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相区分而使用的标志。这种商标是人们生活中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商标。
2、服务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服务商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

三、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按商标的不同使用者划分,商标可以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1、制造商标
制造商标又称生产商标,是指生产者在自己制造的商品上使用的标志。这种商标的功能在于区别于不同的生产厂家,是实际生活中使用最多的一种商标。
2、销售商标
销售商标又称商业商标,是指商品的销售者使用的一种标志。这种商标的所有人一般是有较强经济基础的销售商,他们以自己的名义组织生产,在加工制造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销售商标。使用这种商标的目的在于,宣传销售商的商业信誉,使自己经销的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相区别。这种商标的制造商一般力量比较薄弱,品牌知名度小。而销售商享有盛誉,实力雄厚。

四、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1、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的若干个近似商标。在这些近似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商标为主商标,其他的商标为该主商标的联合商标。
2、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若干个相同的商标,原来的商标为主商标,注册在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同一个商标为防御商标。

五、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按照商标的知名度划分,可以将商标分为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1、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按照其知名的地域范围,又可分为世界驰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
2、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是指知名度高于普通商标低于驰名商标的商标,在我国,著名商标主要是指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评选出的省级商标。著名商标的知名度没有驰名商标高,因而,其保护力度和驰名商标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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