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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有什么区别?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20

  摘要: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都是商标申请过程中常见的情况,不管遇到哪一个,都可能会使申请人手忙脚乱的,而有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申请人商标知识欠缺来故意下套,可能申请的商标不予受理,但是却告诉商标申请人是商标被驳回,建议做商标复审等等,而那些申请小白由于对商标的不了解就只能慌忙答应了。所以商标申请人必须要分清楚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的区别,避免被坑。


  1、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申请注册的商标在经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该商标有不能通过的原因,就会将其驳回。如果申请人对商标驳回理由不服,可以申请驳回复审。常见的驳回理由就是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注册商标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还有就是申请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规定,比如缺乏显著性、损害他人在先权利、通用名称等等。

  2、商标不予受理

  商标不予受理是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商标局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在审查时,认为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然后不受理该申请。常见的不予受理原因就是申请书有问题、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是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等。

  3、两者区别

  商标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或者是违反禁止注册的条例,而商标不予受理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而且两者的审查对象也是不同的,商标驳回的审查对象是商标本身,而商标不予受理的审查对象是商标申请文书和商标形式。但是有一个区别大家要注意,商标驳回是退申请费的,但是不予受理会退返申请费。

  4、补救措施

  商标被驳回之后可以根据驳回理由进行驳回复审,因为大部分的驳回理由都是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或者是缺乏显著性,如果申请的商标是因为违背商标法规定,复审机率不大的话可以修改商标设计方案然后重新申报。

  对于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补救,可以按照规定修改并重新填写申请文件及缴纳费用,然后等到商标局的审查,如果审查通过但是需要补正的话, 商标局会通知的。

  综上所述,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而且我们还需要知道的是,它们一个是只接受了形式审查,但不代表商标本身不能注册,另一个是审查了商标本身,不予授权,只能通过驳回复审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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