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常犯错误之二:不及时办理商标变更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20什么是商标变更呢?
商标变更是指,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了改变,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比如,商标注册人改名了、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改变了,都需要及时提交商标变更申请。不及时办理商标变更,还构成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由于商标注册有效期长达10年,更多人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就忽视了对商标的管理。这就容易导致,商标注册人有可能已经更换了电话,留下的联系电话早已成了空号,或者申请人的地址早已更换,而商标注册的地址却还是原来的地址。
如果我们不及时办理商标变更,那么当商标局下发一些通知文书的时候,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接收。比如,有人对你的商标提出撤三申请,商标局通知你进行答辩,假如你没有接收到通知,错过答辩,严重的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此外,不及时办理商标变更,还会影响到商标转让、商标授权以及入驻商超平台等,继而给商标注册人带来经济损失。
因此,商标注册成功后,也不要忽视对商标的管理,当注册人名义、地址等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时,记得办理商标变更!
附:商标变更的十大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对于需要一并变更的注册商标,申请人不再使用的可办理注销。
2.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或改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补正或改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或改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有权对变更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3.注册商标变更申请核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4.未注册的商标申请变更的,变更核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给申请人核准通知书。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
7.申请人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相应文书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给该代理机构。
8.提交纸件申请的申请人在同时办理名下多件商标的变更申请时,在原规定只需提供一份变更证明文件的基础上,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也只需提供一份。申请人在办理时应在变更申请书注明上述申请文件所在的具体申请件,委托书载明的委托权限应包含申请人本次办理变更申请的全部商标。
9.变更商标代理人仅指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后,针对其注册申请的代理人申请变更。商标获准注册后,申请变更代理人即失去意义。如果需代外国注册人接受后续被动发生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案件、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案件、无效宣告案件的有关文书,应该办理有关变更文件接收人申请。
10.变更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异议、不予注册复审、驳回注册复审、无效宣告等案件中的代理人,需直接向案件审理部门直接提交变更代理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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