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知名度很高的商标已经“沦为”了通用名称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4-07-05摘要:对于每个企业来说,使自己的品牌广泛地受欢迎是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有时候也可能使商标被通用化,从而失去了法律的保护,最终失去对商标的拥有权。
一、哪些知名度很高的商标已经“沦为”了通用名称?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商标,注册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在注册之后的使用过程中,由于保护不力而丧失了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性,逐渐成为了通用名称。
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优盘,优盘本来是朗科科技在上世纪注册的移动存储产品的商标名称,后来由于公众认知中将其看作是闪存盘的通用名称而最终被商标评审委员裁定撤销。
相机中的微单商标,是由索尼公司申请,但现在很多人将其看成是同种类相机的通用名称。除此以外,蒙牛公司的“酸酸乳”,以及红酒中的“解百纳”等等,都曾因商标的通用名称问题而成为舆论的焦点,引发关注。
二、通用名称与商标之间两种情况需要格外注意:
首先,法律禁止将通用名称注册为商标。这是因为将某商品的通用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一方面不能实现商标用来区别商品来源的核心功能,另一方面会垄断行业公共资源,妨碍同行业经营者的使用,不利于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良性发展。
同时,企业要防止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商标名称逐渐演变为特定商品的通用名称,说明商标的知名度已经很高。成为通用名称不仅会使商标失去区别其他商品的意义,致使显著性特征消失,丧失法律的保护,还会使苦心经营的品牌价值化为灰烬,前功尽弃。
商标沦为商品通用名称的案例不在少数,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危害,从而防患于未然,早做应对。尤其是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时,应避免用商标代替产品进行宣传。
一般情况下,企业品牌的知名度越高,其商标隐含的商业价值也越高。那么一个企业旗下知名品牌被过于频繁地用于描述某一类产品,这极容易,致使法官在商标诉讼案中裁定这一品牌为“通用名称”。而企业的知名品牌一旦被认定为通用名称,就表示消费者将该品牌等同于某一类产品,这个品牌就失去了区别于其他品牌的意义,也就失去了这个品牌。这就意味着该知名品牌的商标不再受法律保护,可以任由竞争对手使用。所以使用商标过程一定要注意防护,尤其某一领域知名商标,小心您的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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