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04随着商标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拥有了自己的商标。有些企业认为注册商标是“你自己的孩子”,你想怎么用都行。但是,注册商标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如果他们越界,他们可能涉嫌违法。新《商标法》对商标的使用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因此,关注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已迫在眉睫。
在企业实际经营中,经常发现实际注册商标与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不一致。例如,商标中文字的字体随意更改,合并后的商标随机拆分再组合,多个商标合并成一个商标,随意在商标上加上通用名。有的商标注册人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标识。
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对商标法律法规不熟悉。此外,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往往无法预测未来将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标志,也不会再次申请注册新的使用形式,导致使用不规范。
重庆市商标注册公司了解到,注册商标使用不规范。《中国商标战略发展年度报告(2013)》显示,2013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违法使用注册商标案件259件,占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案件总数的30%,仅次于510起“伪劣商品、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案件。
新《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以注册商标和经核准的商品为限。”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应当主动:,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见,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不仅应当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且应当遵守商标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认为商标一经注册就可以随意使用是不可能的。
重庆市商标注册公司还了解到,对于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局不会将其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并将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撤销注册商标。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确认程序中,在判断商标是否与注册商标的影响力相似时,因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而积累的商誉不能累计到注册商标上。而且,注册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超出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存在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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