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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与商标转让的区别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04

要想在短的时间内获得商标,可以选择商标转让或商标许可来实现这一目标。许多人对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感到困惑。事实上,它们之间有一些区别。现在我们来谈谈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的区别。

不同的定义:

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独占使用的一种法律行为。

商标许可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证,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一种法律行为。

所有权不同

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权的全部转让,需要商标局备案。这是永久性的转移。也就是说,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与商标没有关系,不能再使用。

商标许可只是将商标的使用权许可给他人。当他人可以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时,仍然可以保留商标权。商标许可期满后,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

过程不同

商标转让过程需要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然后等待商标局的审查结果。符合转让条件的,商标局予以核准。商标许可需要双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供他人使用的商标许可也应当向商标局备案。无论是商标转让还是商标授权,商标都必须具有商标权。

需要不同的材料:

商标转让应提交的材料:

(1)转让人和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自然人/居留证身份证、台湾居民/护照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当提交双方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提出转让申请,商标注册人终止的,不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但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证明有权继承相应的商标权;

(4)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确认的中文译本。

商标许可备案材料:

(1)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护照等居留证等);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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