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严重违法将受失信惩戒(北京日报)!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10-24对商标恶意抢注说“不”、聚焦“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畅通12345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途径……3月31日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实施。
商标恶意抢注将被依法查处
疫情期间蹭热点,有人妄图恶意将“火神山”“雷神山”“方舱”甚至“钟南山”抢注成商标;东京奥运会期间,全红婵、杨倩等奥运健儿的姓名又被人盯上,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而就在刚刚结束的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
近年来,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违法商标代理方面的侵权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为了防止恶意抢注行为,此次表决通过的条例,特别加入了规范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的内容。
条例规定,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商标管理,规范注册商标使用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加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
2022年1月,北京二锅头因擅自使用冬奥标志被罚6.1万元而上了热搜。经查,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生产了一批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的产品,销售金额61597.9元。生产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1万余元。
北京作为首座“双奥之城”,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此外,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有必要加强传统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为此,条例中特别对传统文化领域和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予以规定。
条例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传统文化领域和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为相关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作品登记、商业秘密保护等提供咨询和指导。
遭遇网络侵权上哪投诉?网络显著位置将公示“证据”提交渠道
遭遇网络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
条例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采取与其技术能力、经营规模以及服务类型相适应的预防侵权措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权利人提交侵权通知的主要渠道,不得采用限定渠道、限制次数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权利人提交通知;同时,及时公示侵权通知、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及处理结果。
如违规,网络服务提供者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遇知识产权侵权可打12345投诉
遇知识产权侵权,人人可举报投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健全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线索,并按规定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举报人。
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条例要求,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将受失信惩戒
按照条例的要求,本市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相应管理和惩戒措施。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可免费查询、检索、咨询
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条例要求,本市每年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向社会公示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不仅如此,本市还将建设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免费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
条例要求,本市加强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开展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助执行、联合执法等工作,共享专家智库、服务机构等资源,推动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监督互动、经验互鉴;强化与其他省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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