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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能“插队”的情况是哪种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4-03-07

摘要:您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有没有这种情况,你比别人先申请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别人为什么抢先一步注册成功了?难道商标注册可以“插队”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商标注册能“插队”的情况是哪种呢?



在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也明确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依照外国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什么是商标注册优先权?

所谓“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也就意味享有“优先权”的人可以在商标注册过程进行插队。也就是为什么比你注册晚的人反而比你先拿到商标注册资格证。

当然,商标注册优先权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的,需要满足如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商标注册的优先权。

一、第一次在国外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第一次在国外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所注册商标在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第一次使用。可以享有优先权资格。但多次在国外申请或者多次在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中出现是不可以的。

二、优先权的“保质期”为6个月

第一次在外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后的6个月内,或所注册商标在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第一次展出之后的6个月内,在国内进行商标注册时可以享受优先权。超出六个月,则不可以享受优先权。

三、商标样貌不可以发生改变

您注册的商标,必须跟您在国外申请注册的商标,或国际展览会上展出过的商标在商标文字、图样等外观、商标注册的类别上一模一样,方可享受优先权。

四、是国家与展会性质有限制

国家限制: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国家,要么与我国签订了涉及优先权的协议,要么与我国参加了有优先权条款的国际条约,要么直接跟我国相互承认优先权。

展会限制:国际展览会必须是我国政府主办或所承认的。

五、自主申请

优先权不是自动产生!要想获得商标注册优先权,须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同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之内提交所需证明文件,方可获得商标注册优先权。

虽然用优先权来插队会让一些人觉得不公平,但是这种插队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没有优先权原则,申请人就必须同时在若干个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花费巨大不说,稍不注意,某一国家的商标还会出现被别人抢注的恶劣事件,导致你没办法在这个国家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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