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如何防止他人侵权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04商标注册后,注册人享有专有权。保护商标专用权既是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也是企业的重要工作。防止他人侵犯和损害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个重要方面。除上述问题外,还应注意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注意商标公告,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应当提出异议或者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注册不当或者注册商标发生争议的,可以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2、要经常进行市场调查,业务员和分公司要注意市场上同类产品企业的标签和包装。发现涉嫌侵权的,应当及时制止,甚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院提起诉讼。
工商部门查处的多起假冒商标案件,都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和包装材料管理不善有关。有的登记人未妥善保管标签,造成标识材料被盗、丢失;有的对废弃标识材料(包括印刷过程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标识材料)未进行有效销毁,有的甚至将其出售给废品;有的未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标签印刷厂、纸箱厂违反法律、合同、良心,将额外印刷量卖给他人的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是,产品被消费者消费后,产品包装和其他标签可能仍然完好无损。此时,一些不法分子会高价回收这些标签,制造假冒产品。解决这种情况的办法是设计消费者消费后受损的标识,或者直接在商品上标注商标。
3、防御性商标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种类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同类商品上分别注册其商标的行为。在非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为防御性商标。
我国《商标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照通用商标在非同类商品上注册,防止他人利用其商标。按照**惯例,这样的商标很难注册,但一旦注册,**商标局不会因为闲置而取消注册。
由于我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只能按照通用商标注册,注册后必须使用,即不能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但是,我国《商标法》对该商标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使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交易凭证,以及用于广告、展览等经营活动。因此,只要企业三年使用一次或做广告,就可以消除“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障碍。
4、共同商标是指在同一商品上注册数个类似商标,或者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这些类似的商标被称为共同商标。共同商标主要是商标之一,称为主商标,又称积极商标。共同商标注册可以有效地保护其主商标不被他人仿造或者部分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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