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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商标转让公证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04

随着人们对商标的日益重视,商标的商业价值远远超过其注册价值。因此,随着竞争的加剧,恶意注册和转让也层出不穷。商标转让公证更重要的是为权利人提供更有效的商标保护。

一、 注册商标转让公证的必要性

目前,涉及注册商标转让的案件大致有两类:

1、是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不信任,公证机构对转让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2、是商标管理部门认为转让存在疑点,要求转让人提供公证书。

二、 注册商标转让公证的法律依据

1、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无效:

2、注册商标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届满时被商标局注销,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3、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数字及其组合

4、转让注册商标时,变更原标准样件,擅自变更商标。这种商标不是原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登记人的名称、地址等事项的

6、注册人的姓名和地址是真实的和明确的,不能随意更改。办理商标转让公证时,需要变更的,可以报商标局注册。

7、转让注册商标可能造成误解、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

8、一些有名品牌长期使用后,消费者会将其注册商标与品牌混淆。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商标局不予批准。

9、商标注册人不同时转让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否则容易误导消费者。

三、 商标转让公证审查的内容

1、无论是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声明公证,还是转让协议的公证,都要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仔细的审查。特别是当转让人为自然人时,需要确认其使用的商标是否能有效防止商业欺诈。

2、受让人应当有自己的营业地,从事该货物的生产或者服务的履行。此公证书确认商标是否会被恶意注册或授予。

3、以上是兴智知识产权网为您介绍的商标转让公证的具体内容。转让时,需对双方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因此,行知知识产权网(商标查询)提醒大家,公证材料应尽可能完整,以保证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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