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如何申请复审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04至于商标驳回如何申请复审,上标知识产权在很多文章中都为您解答,但近仍有大量小合作伙伴的私信,询问如何申请商标驳回复审?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还是值得你信任的,今天也再一次为你解答:商标驳回如何申请复审?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接受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 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2)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3) 驳回的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是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否则,复审申请无效。
(4)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驳回商标复审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评审委托书,并将主体资格证书报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5) 支付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条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受理申请。手续不完备的,应当限期退还并补正申请文件。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经过分析研究和集体讨论,作出终局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标评审决定后,商标局必须予以实施,商标评审决定一经作出,商标局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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