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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对联邦快递多件美国专利提出复审IPR,或继续加码物联网IoT芯片布局!
2月11日,高通公司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提交了四份复审IPRs申请,这些被提出无效挑战的专利属于美国联邦快递公司。涉及的四件美国专利分别是:US8,766,797,基于传感器的物流系统US7,623,033,使用传感器网络跟踪物品的方法和系统US9,182,231,使用无线节点网络元素装运的分组包的分层传感器网络US9,974,042,使用分层节点网络对设备进行节
小米“新”购入24件美国专利!
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转让记录显示,2022年1月11日,中国手机制造商小米公司从一家名为Ofinno的美国公司名下又受让了24件美国专利(注:可能还包括同族专利)。这已经是小米公司第二次从这家Ofinno公司购入专利了,上一次的转让记录是在2021年7月8日,当时一共有47件专利从Ofinno公司转让给小米公司。去年第一批转让给小米的专利中,以2016年之后申请的专利为主,技术上
怎么看欧盟再次就中国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2月18日,欧盟再次就标准必要专利SEP及衍生问题,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认为中国的做法违反TRIPS有关协议。在去年7月6日,欧盟就向WTO投诉中国违反TRIPS协议第63条第3款规定,对四起SEP案件(也就是本次投诉涉及的四起案件)缺乏透明性和反诉禁令问题提出关注。中国政府则在WTO规定的答复期内对此问题做出了回应。对欧盟认为有争议的63.3款规定做出了合理解释。据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柯恒教
WIPO报告指出:中国是新冠肺炎疫苗和疗法相关专利申请的最大来源国!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召开线上发布会,发布《COVID-19相关疫苗和疗法专利态势报告》。会上,WIPO、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分别发表致辞,包括我局在内的相关知识产权局、国际组织、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代表就新冠肺炎疫苗和诊断治疗等领域的科研创新和专利审查等进行了交流分享。《COVID-19相关疫苗和疗法专利态势报告》由WIPO编拟,是该组织首份旨在分析新冠肺炎相关专利活动以研究
美国上诉判决:反向限制专利引争议,沉默即披露?!
今天介绍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2022年1月3日Novartis v. Accord案的上诉判决, 此案涉及专利药品fingolimod的使用方法专利,尤其是专利说明是否对权利要求中的反向限制条件(negative limitation)有足够披露的争议,地区法院判专利没有因不满足written description的要求而无效,上诉法院多数意见维持原判,而另一位法官对多数派沉默亦是披露的判决发表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美国魅影,中国渡劫!
拥有海外业务的中国企业,如果再不重视欧洲统一专利(Unitary Patent, UP)和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可能就晚了。目前来看,中国企业在欧洲知识产权形势和预期并不乐观。首先,在诉讼和禁令上并不乐观。近年来,中国企业包括华为、中兴、TCL、联想、OPPO、小米、海尔、隆基、天珑或多或少都在欧洲法院吃过亏,拿到过禁令或是迫于禁令的威胁而签署和解
5美元太贵?爱立信要求苹果就5G标准必要专利(SEP)费率明确表态!
4月6日,瑞典电信巨头爱立信集团(Ericsson)向美国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了一个动议。该动议请求法庭让美国苹果公司确认这一点:即如果法庭将来判爱立信的4G和5G专利的授权使用条件符合“公平、合理、 无歧视(FRAND)”原则,苹果是否将接受这些条件,从而完成签约。该案已确定将于2023年6月开庭。 这个动议的源头是苹果在3月16日略微模糊的表态。3月16日的会议是一个预审程序,是一个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其中提到,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形成。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量。
海牙协定在我国生效首日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超百件!
北京时间5月5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下称海牙协定)在我国生效当日,共有49家中国企业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108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我国申请人提交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58件,截至日内瓦时间下午5:30,由中国申请人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有50件。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的申请中,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世耳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
9件实用新型专利,评估价值1.53亿元!
5月20日,创业板上市公司高澜股份(300499.SZ)发布《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的公告》。根据公告显示,高澜股份将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申请3,5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含)。公告中涉及到9项实用新型专利:来源:公告根据公告披露,经广州集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质押融资所涉及其持有的专利权
二维码“扫”出专利纠纷!
【典型意义】 该案件是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该案件涉及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二维码扫一扫,为了有效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合议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等法条,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的决定质量较高: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逻辑条理清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均维持本决定。同时,决定中对权利要求用语的解释
左心耳封堵器能否“封住”专利风险?!
【典型意义】 该案从《专利审查指南》对“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和要求出发,充分论述了对“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能否享受现有技术豁免的认定思路,明确对于他人未经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情形,如果证据能够表明专利权人在已经知晓情况后两个月内仍未提出声明和提交证明文件,则不能享有新颖性的宽限期。 心房颤动(即房颤),是一种常见的心律失常疾病,房颤患者发生脑卒中的风险是非房颤患者的5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知发保函字〔2022〕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知发保字〔2022〕27号,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为落实《方案》要求,有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现启动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及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主体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原则
专利文献馆2022年7-8月公益讲座计划:“专利三性审查实践”专题!
讲座时间:14:00-16:00 讲座形式:网络课堂直播 咨询电话:010-62086805 网络课堂直播地址:http://cnipa.gensee.com/training/site/s/37761404 “专利文献众享(patdoc)”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讲座信息并提供专利文献服务 专利文献馆 2022年7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地方的通知!
国知办发保字〔202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司法厅(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通报第一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验收结果暨开展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2〕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各地申报试点情况,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确定在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陕西、新疆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2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20日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第一章 总
商标小课堂上课啦!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问:哪些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答: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任何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 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答:异议法定期限为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
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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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小课堂上课啦!放弃商标专用权要避免哪些认识误区?!
放弃商标专用权是指申请人选择放弃商标中某部分标志的专用权,声明放弃专用权部分不得主张专用权,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声明放弃专用权及放弃哪部分内容的专用权。 一些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为避免商标含有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部分而被驳回,特意声明放弃该近似部分的专用权,认为放弃了该部分的商标专用权,对此不主张权利,那么便不会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然而,商标相同、近似判断原则是整体判断和要部判断结合,商标各部
企业商标常见问题,分享给您期待您不入坑!
今天聚缘小知要跟大家分享在商标命名时要避开的几个坑,让您的商标名称能够在申请注册时,能够顺利获得通过,避免本来挺好的品牌名称,最后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一、避免和他人商标名称近似:知名的打车软件滴滴打车,刚刚创业时商标命名为“嘀嘀”,但后来因为这个商标被杭州妙影微电子告上了法庭,索赔8千万。原来,杭州妙影微电子早在2011年3月22日就申请了“嘀嘀”、“Didi”文字商标,2012年5月21日注册成
